国企招聘|新疆虹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日期:2026-08-24 17:01 浏览:12

新疆虹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2日,注册资金2675.9万元,隶属于数字新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自治区区属国有控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保障全年数字化项目实施、客户拓展、交付运维等核心业务有序落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选聘标准公开、程序公正、录用结果公允。

2.人岗匹配。突出政治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岗选人、专业对口、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共计8个,招聘17人,具体如下:

1.财经事业部:技术支持工程师2名、实施交付工程师2名;

2.系统集成事业部:档案数字化专员4名(含1名应届毕业生);

3.大数据事业部:项目运营1名;

4.数字业务事业部:软件交付工程师3名(含1名应届毕业生)、销售2名(含1名应届毕业生)、项目经理2名;

5.大数据事业部:产品经理1名。

各岗位具体招聘要求、任职条件等信息详见《新疆虹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工作地点

主要工作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部分岗位因项目实施需要长期异地派驻(派驻周期可达1年及以上),详见附件岗位目录。

五、社会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道德素养、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认同集团企业文化,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文化程度和工作经验。

(二)计算截止时间

本次社会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个人经历等信息及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或其他经公司认定不适合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公告发布: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通过新疆数产集团公众号、智联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19:00(北京时间)止。

3.报名方式(任选其一,不得重复投递):

(1)邮件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表格及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854697039@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2)智联招聘网站报名:通过智联招聘网站对应岗位入口投递简历,并按网站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4.报名需上传的材料(PDF格式,保证清晰可辨):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3)学信网下载的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5.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不得重复投递,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因材料不实、不全或格式不符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由笔试、面试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将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1.笔试

(1)采取现场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2)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进入面试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进入面试环节);若该岗位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2)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录用人选。

(3)测试成绩通过适当方式向参加测试人员公布。

(四)考察或者背景调查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考察或背景调查。内容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社会信用记录、涉法涉诉记录、竞业限制约定情况、离职原因等。

(五)体检及无犯罪记录核查

经考察或背景调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及无犯罪记录核查符合录用标准,进入录用环节。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结合综合测试、考察等情况,经本公司支部委员会研究审议,报集团审批,确定拟录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依法办理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2.招聘各环节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预留信息有误、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党群人事行政部:0991-8891888-8106

九、其他说明

本次公布招聘人数为计划上限,新疆虹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可根据岗位需求、报名及审核情况,调整、缩减、取消个别岗位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新疆虹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转自:https://mp.weixin.qq.com/s/-PtczVYq4kKkiZRSCpgZpw?sce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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