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管理分公司和田机场2026年第三季度招聘简章
日期:2026-09-09 10:47 浏览:167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国有独资一类企业。和田管理分公司隶属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机场是疆内七个百万级机场之一,现已发展成为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现代化企业。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业务员
1.人数需求:1人
2.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年龄要求: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要求: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不超过40周岁。
(二)通信导航
1.人数需求:2人
2.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工程、导航工程、民航类电子信息技术专业。
3.年龄要求: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通信导航从业经验或持有通信导航监视类资质者优先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不超过40周岁。
(三)机场场务
1.人数需求:1人
2.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机场场道)、交通工程(机场规划运行)专业。
3.年龄要求: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要求:具有机场飞行区、场道维护、不停航施工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无违规违纪及任职回避情形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用工,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四、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恪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二)符合机场集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相貌端正,体态匀称。
(四)需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存续劳动关系。
(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六)能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3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或不予录用:
1.个人征信严重不良、存在长期恶意逾期记录的;
2.曾在国有企业招聘中存在隐瞒信息、弄虚作假、违规报考、考试舞弊等不良记录的;
3.不符合国有企业入职政审、考察标准的。
(九)任职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机场集团在岗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新疆机场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号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24:00(北京时间)止,逾期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扫描招聘公告二维码,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二维码:

3.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重复投递,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因材料不实、不全或格式不符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以“新疆机场集团和田管理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通知为准。
(五)考察或背景调查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查其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
(六)体检
经考察或背景调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等,形成拟录用人员提案,提交和田管理分公司党委会研究审议。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新疆机场集团和田管理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便及时接收重要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或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因报名人数不足、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背景调查、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决定是否顺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递补事宜须履行本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开展。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本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增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03-7885788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00

转自:https://mp.weixin.qq.com/s/GW2zg4idi7kW1W9HG1dZ6Q?scen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