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奇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政治立场坚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40周岁及以下,身高168厘米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条件。
3.户籍不限。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6.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复转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有公安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可放宽条件。
(三)不在招录范围的: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口吃、色盲、重听、高度近视;皮肤裸露部位有明显胎记、色痣的;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劝退、辞退(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以及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额满为止)。
2.报名地址
奇台县公安局政工科(奇台县公安局四楼412办公室)或者意向部门(各派出所及业务大队)
3.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填写《奇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和《奇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中共党员、复转军人、有公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
(二)招聘流程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4750元(按照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
(二)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为辅警配备警用服装、执勤装备、通讯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政审及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电话:
政工科:0994-7667712
犁铧尖派出所:0994-7218051
东门派出所:18699445334
古城派出所:0994-7375110
西北湾派出所:13565642751
特警大队:0994-7214106
交警大队:15999082339